
客戶A
個稅籌劃
某公司運營經理月收入過高,按“工資,薪金所得”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額,高達30%以上稅率,籌劃后與企業相關人員進行商議,改變工資支付辦法,稅率減到1%不到

客戶B
企業增值稅優化
某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,每季度收入均超過45萬,需按1%繳納增值稅(疫情影響,實則3%),籌劃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,增值稅稅率調到零。

客戶C
企業所得稅規劃
某公司企業所得稅稅率高達25%,籌劃后按符合小型微利企業,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,按2.5%稅率繳納,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,按10%稅率繳納。